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安防知识网站首页安防知识
澳大利亚女性防狼喷雾引发法律争议
大约几个月前,在澳大利亚,黄女士因为一罐小小的防狼喷雾剂险些被判14年监禁。这个看似荒谬的判决背后隐藏着一段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王**,一位古典钢琴家、医学科学家和和平人士,本应享受着她多重身份带来的荣誉和尊重。然而就在几个月前的某天,她却因为在包里装了一小罐防狼喷雾剂而面临14年的监禁。这可真是个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
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去年12月的一个清晨。王女士在悉尼一家卡拉ok酒吧里遭遇了一次灾难。当地警方临检时发现她携带了一罐防狼喷雾剂。没想到,黄女士来自西澳大利亚州,那里的防狼喷雾被列为受管制物质,合法使用。然而,在悉尼,防狼喷雾被视为违禁品,严禁携带和使用。真是够让人糊涂的——在新南威尔士州,它竟然和炸弹、火焰喷射器一起被列为禁止使用的武器,最高刑罚竟然是14年监禁。
黄女士被逮捕后被带到警察局,幸运的是随后被无罪释放。她向记者坦言:“一开始我拒绝搜身,但最后实在是筋疲力尽了。”她对警察的行为感到不满,并向警方正式投诉。黄女士描述道:“她让我脱下胸罩,伸展双臂,张开双腿,然后竟还拍了我一下。”这一出离谱的事件在全澳洲引起了巨大争议。
黄女士因为这个事件成为了澳大利亚女性合法携带和使用防狼喷雾剂的先锋人士,她认为女性应该享有使用防狼喷雾的权利,并且获得了广大女性同胞的支持。来自悉尼西部的宝妈萨拉对记者说道:“我们应该有权利携带防狼喷雾,它让我感到无比安全。”“我认为女性有权利在街上感到安全,尤其是在深夜。”她说。
事实上,不仅黄女士才会为自身安全担忧。背包客瑞秋在全国旅行时随身带着四个强奸警报器——她说这是一种威慑,但除此之外毫无办法。“我不能打任何人, 那我要怎么对付一个成年人呢?”墨尔本的学生裘德接受了其他自卫技能的训练,但她也支持黄女士。她说:“我绝对避免走小路,绕大弯路多走3公里,因为我不想在晚上走某条街。”
开庭之后,黄女士的律师只辩护了两分钟,地方法官就接受了她的请求,驳回了整个案件,没有对她进行定罪。然而,黄女士表示虽然她感到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更广泛的问题仍未解决。如果没有防狼喷雾,她晚上出门仍然会不安全。“我经常呆在家里,这真的影响了我的生活,”她叹息道。
律师杰森·村上春树认为,执法部门之所以反对将胡椒喷雾合法化,是因为担心这种物质会被用来对付警察。他说:“立法应该有所改变。”作为普通人,黄女士坚信女性有权利保护自己免受攻击。这场关于防狼喷雾的争议,也勾起了更多人对女性自卫权利的思考。
相关文章
文章评论 (0)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